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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施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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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各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组织(干部)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沪
各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组织(干部)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组〔2014〕发字95号)有关要求,2020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将遴选第6批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开发,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为全职在上海工作的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8岁。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良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申报人原则上不允许破格。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获得国家和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资助的人员。
二、选拔原则
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以兼顾不同学科领域、坚持专业潜力优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原则,使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上海的整体发展战略。
1.兼顾不同学科领域。着眼于培养未来各领域学科带头人。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领域的青年人才,尤其是科技创新人才、风投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中介人才等,均可参加本计划。
2.坚持专业潜力优先。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特别是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人工智能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较强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对从事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或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是计划重点支持的对象。
3.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发现、选拔使用、培养开发、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三、推荐平台
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平台分工进行。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被推荐对象的专业领域,向相应的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进行申报。各平台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对象。具体平台安排如下:
1.科技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负责,承担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和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2.教育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市教委负责,承担从事各类教育工作和高端人才培养的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3.卫生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承担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和临床研究的各类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4.企业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负责,承担各类企业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其中,市国资委负责本系统及区属国有企业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在沪央企、民营企业创新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建设、交通、航运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市商务委负责外资企业创新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5.金融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金融工作党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承担包括金融和会计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其中,会计人才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6.文化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承担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产业、体育、法律等领域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文章来源:《人才资源开发》 网址: http://www.rczykfzzs.cn/zonghexinwen/2020/0821/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