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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来源:人才资源开发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2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促进人才发展,建设人才强省,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工作。

本条例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第三条 人才工作应当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并将人才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

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项规划和各类重大科研或者工程项目立项论证,应当将人才发展作为重要内容。

第五条 省、市、县(市、区)人才工作综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做好有关人才工作和本行业系统内的人才队伍建设。

第六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应当发挥自身优势,联系服务各类人才,开展相关领域的人才工作。

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以及从事国际人才交流的民间机构等社会组织,为人才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才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促进人才发展。

第八条 支持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合作区、珠海横琴新区作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创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第二章 人才培养开发

第九条 人才培养开发应当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德才兼备,培养科学精神,提升综合素质,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小学校应当注重激发学生的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加强科学方法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支持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实施高等学校提升计划,加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鼓励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依法在本省合作建设特色学科、学校和研究平台。

第十一条 鼓励本省高等学校建立教育人才共享机制,在保留人事关系的基础上,选派优秀教育人才对口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等学校发展建设。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研平台建设,促进科技人才培养。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形成大科学装置集群。鼓励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开放共享。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业事业组织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

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同建设创新联盟、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孵化基地,共同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开展科研攻关、培养科研人才。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企业事业组织可以依法享受进口科技研发设备、教学科研用品免税政策。

第十三条 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开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加强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开发。

第十五条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业事业组织培养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对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的优秀人才,省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长期稳定支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常态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机制,培养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文章来源:《人才资源开发》 网址: http://www.rczykfzzs.cn/zonghexinwen/2020/0922/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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